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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洗工」 明天起一定期間內禁移工跨業轉換

2021.08.31
消息內容

2021-08-28 12:57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疫情導致移工大缺工,國內外籍家庭看護工跨轉廠工的「洗工」現象也跟著暴增,勞動
部為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工作
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明定移工若想跨業轉換,須先到公立就服機構辦理,且
以同一工作類別雇主為優先聘雇順位,若連續 14 天都沒有同一類別的雇主登記,移工
才可跨業轉換。新規定明天起生效。
受疫情影響,引進移工人數大幅減少,導致國內家庭看護工跨轉廠工暴增,有雇主反映,
部分移工以怠工方式要求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要求雇主提高薪資,讓勞資關係惡化,
勞動部因此修改轉換準則,限縮移工跨業轉換。
轉換準則修正明定,移工若要跨業轉換,必須先到公立就服機構登記,在一定期間內,
必須由同一工作類別的雇主優先接續聘雇,過了一定期間,仍無同一工作類別的新雇主
登記接續聘雇,才可由其他工作類別的雇主登記承接。
勞動部官員說,從明天開始,移工再也不能用三方合意的方式跨業轉換,一律必須先到
公立就服機構登記,且以同一工作類別的雇主優先聘雇順位,要連續 14 天都沒有同一
工作類別的雇主登記聘雇,才開放讓其他順位雇主。
官員舉例,假如家庭看護工想轉製造業廠工,必須先到公立就服機構辦理媒合,且只有
家庭看護工類別的雇主可以登記接續聘雇,移工可在家庭類雇主裡挑選,但如果移工一
直婉拒來登記的家庭類雇主,滿 60 天後就必須按規定遣返回國。唯有連續 14 天都沒
有任何家庭類雇主登記的情況下,移工才能跨業轉換。
官員表示,新轉換準則將於明天生效,下周一也會發布解釋令,詳盡說明 14 天的認定
方式與相關細節。
發布單位:聯合報 發布日期: 110-08-28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70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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